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4年工作总结暨2015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5-04-07来源:转载点击:9524 字号: 手机:

扫描微阅读

 

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4年工作总结暨 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得到发展壮大,取得了较好成绩,为提高农民组织化、推广普及农业科技、促进农民增收、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农业产业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履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合作组织统筹协调发展

认真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起草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有关文件,完成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发了领导小组1号文件,对全州合作组织工作作了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做好合作组织信息宣传工作,在全国、省、州媒体上宣传合作组织,推荐上报了2名农协会会长“乡村情、中国梦”优秀农村科技工作者宣传人选事迹材料;召开了县市合作组织统计工作会议,组织对全州合作组织信息采集、统计工作,印发了全州和各县市合作组织统计情况;深入开展合作组织创新发展调研,向省科协上报了调研报告;办理了2个州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了有关合作组织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形成合力,促进了全州合作组织的协调发展。

二、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会建设,为促进合作组织更好发展搭建新平台

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促进合作组织管理服务的社会化(民间化),引导专业合作组织联合发展,切实加强合作组织联合会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工作。召开了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理事长扩大会议,研究了2014年联合会工作计划。召开了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一届二次理事会,总结了全州农民合作组织工作,安排部署了联合会2014年工作任务,制定了联合会理事会《工作制度》和《资产财务管理办法》。二是指导组建县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9个及其乡镇分会48个;指导组建州中药材产业协会、州紫胶产业协会、州和康中药材产销协会3个州属农协会。三是开展合作组织农特产品摸底调查和在“中国农技协名特优产品网”上发布信息;组织农协会参加第十届昆明国际农博会,开拓农产品市场,州科协、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获“优秀组织奖”,有2个州属农协会获“优秀参展单位奖”。四是在“楚雄州科协网”上开设了“农民合作组织”、“楚雄州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两个专栏进行宣传。建立联合会,加强了全州合作组织网络体系建设。

三、抓好培育和发展工作,促进合作组织创新发展

深入基层调研、督查、指导,一是不断总结、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复合型合作组织发展,巩固提升合作组织质量。积极宣传、推广“协会+公司+合作社+基地”四位一体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宣传、推广“协会+公司+示范基地”或“协会+合作社+示范基地”等创新发展模式。二是抓好合作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2014年,全州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38个,成员12361人(户)。其中:农民专业协会129个,会员883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09个,社员3525人。截止2014年12月底,全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累计达4288个,成员30.66万人(户),其中:农民专业协1994个、会员28.8万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294个、成员18559人。全州86%以上的村(居)委会都组建了各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形成了纵横交织、上下贯通的合作组织网络体系,组织形式更加多样化,规模不断扩大,与农民联系更加紧密,有力地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建设。

四、抓好先进示范单位创建和培训骨干,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一是组织申报落实“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13个,其中:有8个农协会、2个科普示范基地、3名农村科普带头人受到中国科协、财政部的表彰,全州共获国家奖补资金215万元。二是组织实施“楚雄州产业发展科技行动计划”,创建州农民专业协会先进示范单位30个,全州落实奖补经费45万元。楚雄市、姚安县、大姚县还组织创建了县市级合作组织先进示范单位。三是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组织建设骨干培训,楚雄市、双柏县、永仁县、南华县等培训骨干合计300多人。各县市还围绕当地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合作组织会(社)员科技培训,推广普及应用新技术、新品种。组织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培训骨干,示范带动了合作组织质量的提高,推进了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

五、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合力推进合作组织发展

州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下放登记权限、放宽出资方式、放宽经营范围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全州新发展注册登记合作社509个,新发展社员3525人。州科协积极做好农民专业协会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全州新发展农协会129个,新发展会员8836户。州农业局加强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组织推荐评定州级示范合作社24个、省级25个、国家级 8个。申报落实省级项目9个,资金90万元。通过示范社带动,促进合作社规范建设。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积极发展烟农合作社,加强示范合作社建设,组织申报、考评、认定示范社。全州供销社系统以优势产业和产品为纽带,以提高合作社运行质量为重点,全年新发展合作社55个。农行楚雄分行发挥农村金融骨干和支柱作用,加大信贷投放,积极探索多渠道、广覆盖、全功能、可持续服务“三农”的“农行模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指导、扶持、服务,共同推进合作组织的发展。

全州合作组织发展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发展质量不高,运行不规范,合作能力和带动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

 

2015年工作要点

一、发展目标

2015年,要在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基础上,全州要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30个以上,其中农民专业协会30个以上,合作社100个以上。每个县市新发展合作组织13个以上,其中,每个县市新发展农协会3个以上,合作社10个以上。全州各县市要在重点乡镇至少创建1个合作组织示范单位。

二、发展重点

1、创新发展模式,多途径多形式发展复合型合作组织。力促协会、公司、合作社、基地相互融合。积极宣传、推广“公司+合作社+协会+基地”四位一体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总结、推广“协会+公司+示范基地”或“协会+合作社+示范基地”等多种模式。协会发挥推广普及应用科技和组织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作用,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培训、带动作用,公司或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应对市场,组织产品加工和销售。

2、积极发展联合会、产业协会、专业协会。健全和完善县市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及其乡镇分会;发展产业联合会、产业协会、行业协会、专业协会、代耕协会、家庭农场协会,着力打造“农协会升级版”,扩大合作领域和范围,推动跨所有制、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和合作,提高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拓宽发展空间。

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农业部《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精神,着力发展产业联合会,促进合作组织与农技推广机构有效对接,大力发展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促进合作组织与土地流转相结合,推进农业产业建设。

4、推进合作社发展壮大。深入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法组建和管理好合作社。积极宣传、推广“协会+合作社”的运行模式,协会组织会员进行标准化生产,向农民推广普及科学技术;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应对市场,组织产品加工和销售,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5、促进合作组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专家院士的交流合作,有条件的合作组织可成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积极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三、工作任务

1、认真组织培训。开展合作组织建设骨干和带头人培训,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完善培训制度,加大对骨干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农函大”等科技培训资源优势,积极引导、支持帮助合作组织开展会(社)员科技培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2015年全州要组织培训合作组织建设骨干和带头人250名以上。

2、抓好示范建设。积极创建示范农协会、示范合作社,要通过“以点带面、榜样示范”的方式,在全州评比、表彰一批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带动性强的先进示范农协会、合作社。州科协、州财政局表彰25个以上先进示范农协会。各县市创建表彰2个以上先进示范合作组织。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也要积极创建表彰先进示范合作组织。

3、抓好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协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和规范管理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和指导合作组织制定执行好《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财务管理、会(社)员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健全和完善明晰的产权机制和合理的分配机制。

4、搞好扶持服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建立和完善扶持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合作组织的项目培育、储备、申报、实施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扶持;继续把合作组织纳入农业项目实施主体,对其申报的项目,与其它主体一视同仁,择优扶持;继续落实有关合作组织税费优惠减免政策,在用地、用电和农产品流通等方面给予优惠,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经营权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支持。

5、加强调研和宣传。加强调研、督查和指导,加大对合作组织的宣传力度,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逐步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与外地交流合作。

6、加强统计工作。各级科协要认真履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完善分级负责的统计制度,坚持半年报和年报。乡镇科协(县市农民合作组织联合会乡镇分会)负责采集本辖区内的各农民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基本情况信息并报送县市科协,县市科协要及时补充更新各协会、合作社信息,健全和完善《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电子信息库》,负责审核汇总统计全县市数据,并写出半年度、年度统计基本情况,报州科协进行汇总。各县市工商局每半年要及时向各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科协)报半年度、年度合作社注册登记成立情况。

四、有关要求

1、进一步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把发展合作组织作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和推进农业产业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小组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安排工作经费,定期研究解决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2、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心协力抓好合作组织的发展工作。科协要履行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年度总结和计划,起草有关文件,负责统计报表汇总,组织督查、调研、指导,宣传推广先进经验,筹办有关会议等工作,2015年全州科协系统要指导新组建30个农民专业协会。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协会的登记管理,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方便协会取得社团法人资格,2015年全州民政系统要完成新注册登记150个以上农民专业协会的任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注册登记管理,2015年全州工商管理系统要完成新注册登记100个以上农民合作社的任务。农业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服务,农业产业建设与合作组织发展紧密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好示范合作组织建设,安排合作组织扶持资金,并积极向上争取扶持项目,指导合作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认证。烟草系统要抓好烟农合作社、协会发展,加强示范合作组织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2015年全州烟草系统要新组建10个以上烟草合作社。供销社要抓好本系统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搞好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进一步抓好示范社建设,2015年全州供销系统要新组建20个以上合作社。财政部门要负责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扶持项目资金,建立扶持资金长效机制。金融部门要充分发挥对合作组织信贷资金扶持方面的优势作用,支持帮助合作组织解决融资难的问题。领导小组其它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政策、项目资金、农产品流通、技术和人才等方面对合作组织给予扶持帮助,确保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落实。

3、按时报送总结计划。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要于2015年6月15日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科协农协科);于2015年12月10日以前将2015年度工作总结和2016年度工作计划报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科协农协科)。

 

 

 

楚雄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6日

名称:电话:
共0条评论

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