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6-06-21来源:转载点击:8539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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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州级各农民专业协会,各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市科协:

        根据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州农专合组发[2016]1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统计报表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制定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各县市、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州级各农民专业协会,要认真总结2016年上半年开展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要有基本数据)、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建议,认真做好2016年下半年相关工作计划。

二、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16年上半年统计报表工作

           为全面准确掌握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最新情况,2016年上半年,各县市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农协会和合作社进行全面的信息采集,填写新修订的《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采集表》(附件1),特别要注意补充过去漏统的信息和今年上半年新成立的合作组织信息,根据新采集信息对合作组织“电子信息库”进行更新、完善和上报。认真填报新修订的《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和《     县(市)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统计基本情况》(附件3)。要精心组织,避免漏统和错统。

          州级各农民专业协会要在认真填报新修订的《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采集表》(附件1)的基础上,填报新修订的《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

        请各县(市)、州级各农民专业协会使用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切忌使用原表,以免影响全州汇总。

          三、按时报送总结、计划和统计报表

         各县(市)科协(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时报送合作组织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更新后的“电子数据库”(Excel文档)、合作组织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合作组织发展统计基本情况(附件3)。

        州级各农民专业协会要按时报送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2016年下半年信息采集表(附件1)、2016年下半年合作组织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2)。

         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时报送合作组织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另外,请州工商局报送2016年上半年本系统合作社统计表。

        请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报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州科协农协科)。

                               附件:1.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采集表

2.楚雄州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统计汇总表

3.     县(市)2016年上半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统计基本情况(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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